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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 | 深圳特区报评论员 尹传刚
出停车场交停车费需先扫码关注公众号,才能完成缴费流程;去餐馆吃个饭,要扫一扫二维码才能继续点餐;买完东西或者就餐后要开发票,必须先得关注公众号……一些商家强制“圈粉”引发消费者不满,二维码成了消费“拦路码”。
在“一码通”时代,扫码线上操作,渐成常规操作。但一些商家动了“歪心思”,强制消费者扫码,才能进行下一步场景。 这一绑架消费者自主选择权之举,让二维码这一本为人们生活更便利而推出的新技术应用,变成了消费者使用过程中的阻碍和壁垒。 人们苦商家此举久矣!
动辄要求消费者扫码关注自家公众号,其用意无非是想将线下顾客转为公众号粉丝,以此建立起直达消费者的沟通媒介,为后续推送广告信息铺路,提升精准营销的达到率和到店消费的复客率。而消费者在关注公众号时,不得不让渡部分权限,很可能因此面临个人隐私信息泄露和落入消费陷阱的风险。
商家的这种“霸王”做法,明显是不公平、不合理、不合法的。 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明确规定,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,不得设定不公平、不合理的交易条件。《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》更是提出,未经互联网用户知情同意,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或者变相强制订阅关注其他用户公众账号。因此,一些商家设定不必要的前置条件,抬高消费者权利门槛,甚至关闭消费者法定权利通道的做法,明显是违法之举。
对此,商家应该有清醒的认知,增强自律意识。 商家当然可以引导消费者扫码缴费、开发票、点餐等,但同时也应畅通不扫码模式下的开发票、点餐等路径,充分保障消费者的选择权。需要强调的是,商家自身要遵守企业伦理,在提供服务时要注意保护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安全。总之,商家无论抱有怎样的心思,都必须守住法律底线,尊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
扫码变扫兴,终归行不通。管住强制扫码问题,不能只靠商家自律。 相关部门应持续关注,健全联合监督机制,畅通投诉举报渠道。 发现问题后,通过约谈、查处、限期整改、曝光等方式进行干预,向商家传导外部监督压力,倒逼其规范公众号营销行为,远离强制推荐,把选择权真正留给消费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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